一般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书法、书画辅导)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文艺创作;文具用品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